在妇联主席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年第二次省市妇联主席工作会议已经开了五天。这次会议以现场会的形式系统地考察调研城市妇女工作,是我省妇联系统的第一次。大家都反映这次会议所听所看的确让人感到思路大开、启发很大。下面,我就城市妇女工作和全省妇联系统重点工作谈一些意见:
工作总结
一、城市妇女工作创新开拓
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珠三角各市妇联牢牢抓住城市发展和经济社会转型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在“党政所急、妇女所需、妇联所能”上找准结合点,创新工作思路,拓展工作平台,打造工作品牌,增强妇联组织的凝聚力和影响力,城市妇女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成绩。
(一)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卓有成效
近年来,我省特别是珠三角各市贯彻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20年)》,积极推进社会管理体制改革,逐步建立起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组织协调和公民参与的公共服务机制。各级妇联抓住机遇趁势而上,不断提升自身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参与社会管理。珠三角地区妇联有一个显著的特点,就是比较善于将实践探索的成熟经验上升到制度层面,将妇女儿童发展中的突出问题推动纳入政府机制源头解决,从根本上代表和维护妇女儿童利益,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一是参与并推动出台了一批与妇女利益相关的法律法规。继《广东省实施办法》出台后,广州、深圳、珠海、汕头这四个有立法权的市,当地妇联克服了很大的困难,积极推动人大修订所在市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或办法,取得多项创新和突破。如《广州市妇女权益保障规定》明确夫妻双方拥有财产知情权,一方有权查询另一方的财产状况,并规定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单位应当受理,这在全国尚属首例,中央电视台《大家看法》就此条款作了专题讨论,李建兰主席作为特邀嘉宾参与现场讨论;此规定让广州妇女受益良多,法规出台一个月查询财产达110例。深圳市推动《深圳经济特区性别平等促进条例》纳入该市立法计划,该《条例》一旦出台,将成为国内首部性别平等地方法规。珠海市修订的《珠海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妇联提出由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设立妇女事务咨询委员会、妇女遭遇家庭暴力可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建立性别统计制度和规定男女厕位比例等建议得到采纳。以上所列条款,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为完善、补充上位法,保护妇女合法权益作出了积极的探索。此外,省及各市妇联还参与了《广东省实施若干规定》等近20部法规政策的制定修改,推动了一批有利于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的法规政策的出台。二是推动或联合出台有关政策,为解决农村妇女财产权益、流动妇女儿童权益、妇女小额信贷、基层组织建设以及妇联参与公共服务等问题提供了政策依据。三是编制并推动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是到目前为止最全面、最系统反映妇女儿童发展目标的政府规划,各级妇联充分利用妇儿工委办公室设在妇联的优势,积极牵头组织编制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组织、指导、协调、督促政府职能部门实施妇儿规划,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数据显示,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主要目标基本实现,分别有93.3%和96.3%的可量化指标达到国家纲要目标;有86.6%和80%的指标达到或可望达到本省规划目标。目前,省级新一轮十年规划正在编制,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反复修改。
(未完,全文共13107字,当前显示1351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