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女法官刘春荣事迹演讲稿
(一)
丁红波
女法官值得赞美
古往今来,不是有无数的文人墨客把女性赞誉为爱的使者、美的化身吗。当梁红玉用惊天的战鼓击退百万敌军的时候;当居里夫人用镭元素铸成科学史上一个崭新的里程碑的时候;当薛捍勤2010年9月13日在联合国国际法院海牙和平宫正式宣誓就职,成为国际法院首位中国籍女法官的时候。她们把拼搏精神化成一个民族前进的动力,人们不会再有丝毫的怀疑,我们伟大的女性已经为世界撑起了一片湛蓝湛蓝的天空。
或许有人会说,你说的这些杰出女性,是不是离我们太遥远了呢。那么,就让我们来听一听发生在我们黑龙江省巴彦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兴隆法庭庭长女法官刘春荣身上的故事吧。
刘春荣长期工作在基层人民法庭,27年如一日,她始终牢记一心为民的宗旨,坚守“务实、为民、清廉”的工作信条,“老百姓的事就是大事,无论有什么困难都要把老百姓的事办好”的工作宗旨。她关心群众的疾苦,急百姓之所急,积极深入乡镇、村屯开展法律服务,耐心细致的化解矛盾纠纷。她以其勤勉敬业、忠实履职、敢于奉献的公仆情怀和勇于担当、公正司法、清正廉洁的职业操守,赢得了群众的认可与赞誉。她坚持办好案、快办案,每年承担着500余件案件的审理,多年来,她共审结案件4200余件,平均每天审理案件2.2件,案件调撤始终保持在90%以上,她所承办的案件连续多年在巴彦县法院审判人员中占位第一名。她荣立个人三等功4次,多次被评为全省法院的“办案标兵”,2017年被评为全国优秀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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