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标兵人民调解员杨清华同志先进事迹材料
履职尽责情系调解
杨清华,男,现年53岁,中共党员,成都市新都区新民镇司法所司法助理员,一位在农村调解岗位上干了12年的普通人民调解员,面对一起突发事件,为保护村民免遭歹徒袭击,防止恶性械斗事件的发生,被歹徒刺成重伤。他的先进事迹传遍了新都区,传遍了成都市
乃至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他被区委表彰为“优秀共产党员”,被省司法厅授予“优秀人民调解员”荣誉称号,被司法部授予“标兵人民调解员”荣誉称号。
一、奋不顾身,用自己的热血保护了村民的安全
2004年11月10日上午11时许,杨清华正在新民镇高祖村村部与村干部和区种子公司人员研究水稻治种工作,忽然听见街上有吵闹声。他马上警觉地站起身来,对在座的村干部说:“我出去看看。”说完立即走出办公室。看见柘桥村5社的王某某手握砖头将大成村9社的陈某某压在身下,正欲行凶。他大声喊道:“不许乱来。”迅速上前夺下王某的砖头,将二人分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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