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五一奖章获得者法院系统先进事迹
**同志,女,1963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在职研究生毕业,法律硕士学位,现任**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她始终牢记党的宗旨,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以追求公正和效率为目标,秉公执法。先后九十余次被评为市、区先进个人标兵、市行业女状元、省法院系统优秀审判员标兵,并荣立三等功二次、二等功、一等功各一次。1998年被最高人民法
院授予“全国优秀女法官”荣誉称号,1999年12月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模范”;2000年被全国妇联授予“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巾帼建功标兵”,2001年被中共**市委、**省委、最高人民法院授予“新时期的好法官”荣誉称号,同年被团中央授予中国青年“五。四”奖章,2003年被全国总工会授予“五。一”劳动奖章,2005年被国务院授予先进工作者。2006年11月被**市评为十五期间最具影响力的人物。多次受到党和领导人的接见,2002年当选为党的十六大代表。
一、甘当公仆,公而忘私,让人民满意
**始终把人民满意作为最高追求,她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她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始终实行“三个优先”:对外地当事人优先;对老人、妇女和儿童优先;对残疾人优先。一贯坚持“四个一样”:对群众和领导一样热情;对小案件和大案件一样认真审理;对不相识和相识的当事人一样看待;对不讲理的和讲理的一样耐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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