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委书记在市检察院“作风建设年”活动动员会上的讲话
政法委书记在市检察院
“作风建设年”动员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参加全市检察机关“作风建设年”动员会,我感到非常高兴。市检察院把开展作风建设作为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表明院党组贯彻上级有关会议精神的态度是认真的,工作是主动的,措施是得力的,在全市政法队伍建设中带了一个好头。
近几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检察院的指导下,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各项检察业务工作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绩,值得充分肯定。在狠抓检察业务工作的同时,市检察院紧紧抓住思想作风建设不放松,不断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促进了检察队伍素质进一步提高。这是我们做好新时期检察工作的一个好的传统和有利的条件,必须继续坚持和发扬。刚才,**同志代表院党组进行了动员部署,讲得很好,我完全赞同。下面,我就全市检察机关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代表市委讲三点意见:
一、认真学习各级领导关于作风建设的讲话精神,进一步提高对检察机关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的认识
加强作风建设是我们党一贯坚持的优良传统和不断取得胜利的法宝。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其自身作风如何,直接关系到国家法律的统一实施,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形象,关系到人心向背和事业的成败。如果检察队伍作风出了问题,司法公平的底线就会突破,社会正义就难以实现。所以,加强检察机关的作风建设极为重要,一刻也不能放松。我们要从三个方面进一步提高对检察机关开展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的认识:一是开展这项活动是学习落实中央、省、市领导关于作风建设讲话精神的具体体现。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七次全会上深刻阐述了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强调要大力倡导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这为检察机关加强作风建设指明了方向、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省委俞书记在省纪委第十一次全会上结合我省实际,提出要着力解决当前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中存在的“六个方面”的问题。市委书记在市纪委第二次全体(扩大)会议上结合我市干部作风建设现状,提出要重点解决“十个方面”的突出问题。我们检察机关一定要提高认识,把各级领导的讲话精神学深学透,并落实于“作风建设年”活动中。二是开展这项活动是贯彻落实上级检察院工作部署、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的积极举措。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是省检察院贯彻中央、省委和高检院部署要求的具体行动,也是着眼于全省检察工作实际,着力加强检察业务工作的有力举措。我们不能简单地认为抓作风建设是在做虚功,而应该认识到这项活动是与检察业务工作密切相关的。三是开展这项活动是新形势下加强我市检察机关自身作风建设和队伍建设的迫切需要。市第六次党代会规划了我市今后五年的宏伟蓝图,提出了建设“全省经济实力十强县市、全国文明城市和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的奋斗目标,这对政法部门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目前全市政法机关在执法理念、执法能力、执法方式、思想观念、纪律作风等方面还存在一定的不适应,执法不公、不严、不廉等问题还没有完全根除,治警不够严、管理不到位、纪律作风松弛的现象依然存在,这就客观要求我们必须加强队伍的纪律作风建设。当前,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赋予了检察机关更多的职责和更重的任务,如果不与时俱进,把作风建设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我们将很难承担时代交给我们的历史重任。所以我们必须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全面加强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建设,使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能力和水平得到新的提高。
二、认真查摆检察机关作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实事求是的态度分析深层次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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