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业法实施情况调研
范文一:渔业渔政管理局关于开展《渔业法》实施情况调研总结的通知-国家规范性文件综合法律门户网站www.fae.cn
渔业渔政管理局关于开展《渔业法》实施情况调研总结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渔业主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产局:
根据十二届全国人大立法规划和国务院2016年立法计划,我局正组织开展《渔业法》修订有关工作。为全面掌握各地《渔业法》实施情况,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原因,汇集各地渔业法制建设的亮点和突破,为《渔业法》修订工作提供支撑,我局决定组织开展《渔业法》实施情况的调研及总结,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总结的主要内容
(一)《渔业法》2000年修订以来的实施情况、取得的成效及经验;
(二)《渔业法》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三)本地渔业法制建设中的亮点和突破,现行有效的渔业地方性法规、规章;
(四)对《渔业法》修订工作的意见建议。
二、工作要求
全面了解《渔业法》实施情况,对做好下一步《渔业法》修订工作至关重要。各地区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做好调研总结工作。各单位要组成《渔业法》调研总结工作领导小组,由领导同志亲自带队,深入渔区渔村渔港,充分听取基层的意见和建议。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形成书面调研总结报告,于7月20日前报送我局政策法规处。我局将适时组织开展实地调研。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明,电话:010-59192986,传真:010-59192956;邮箱:fisherieslaw@agri.gov.cn。
渔业渔政管理局
2016年6月14日
来源:http://www.fae.cn/fg/detail20220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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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业渔政管理局关于开展《渔业法》实施情况调研总结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渔业主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产局:
根据十二届全国人大立法规划和国务院2016年立法计划,我局正组织开展《渔业法》修订有关工作。为全面掌握各地《渔业法》实施情况,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原因,汇集各地渔业法制建设的亮点和突破,为《渔业法》修订工作提供支撑,我局决定组织开展《渔业法》实施情况的调研及总结,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总结的主要内容
(一)《渔业法》2000年修订以来的实施情况、取得的成效及经验;
(二)《渔业法》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三)本地渔业法制建设中的亮点和突破,现行有效的渔业地方性法规、规章;
(四)对《渔业法》修订工作的意见建议。
二、工作要求
全面了解《渔业法》实施情况,对做好下一步《渔业法》修订工作至关重要。各地区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做好调研总结工作。各单位要组成《渔业法》调研总结工作领导小组,由领导同志亲自带队,深入渔区渔村渔港,充分听取基层的意见和建议。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形成书面调研总结报告,于7月20日前报送我局政策法规处。我局将适时组织开展实地调研。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明,电话:010-59192986,传真:010-59192956;邮箱:fisherieslaw@agri.gov.cn。
渔业渔政管理局
2016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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