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所所长先进事迹材料
事迹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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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现任南票区司法局小凌河司法所所长,1976年4月20日出生,汉族,1998年11月参加工作,2005年6月入党,中共党员。先后在南票区煤炭税费征收办公室、小凌河街道办事处工作,2010年7月调到南票区司法局从事基层和社区矫正工作,2015年12月被区委组织部任命为南票区司法局小凌河司法所所长。2012年度葫芦岛市司法局社区矫正先进工作者,2010-2011年度获中共葫芦岛市司法局委员会优秀共产党员,2014-2015年度获中共葫芦岛市司法局委员会优秀共产党员,连续三年评为优秀公务员。
在从事司法行政工作几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和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正确领导下,在区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下,严格按照岗位职责和工作要求,立足实际、突出重点、创新思路、务实工作,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加强学习抓素质
始终把加强学习摆在重要位置,时刻注意加强理论知识学习,认真学习党在新时期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党的十九大精神,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积极参加街道机关的政治理论学习和中心组学习,撰写读书笔记和学习心得,不断提高自身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深入学习统战、民族宗教、消防和安全生产等方面的业务知识,使自身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得到了进一步提高。
二、立足本岗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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