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高手,超级方便的公文写作神器! 立即了解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审查工作心得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审查是指登记管理机关对上一年度事业单位的登记事项和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检验,确认事业单位能否继续存在的一项法定制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审年检制度从正式确立到今年已11个年头,为推进事业单位制度化、规范化、法定化管理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也还存在许多问题。结合近两年来学习和从事登记管理工作,我就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年度审查工作的难度谈几点不成熟的看法。

一、时限性难限制

(一)年审的时限性被忽视

《实施细则》第六十五条规定事业单位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上一年度执行条例和本细则情况的年度报告。而实际操作虽然做了大量的工作却并不能如愿以偿。一是少数单位年审意识不强,缺乏工作主动性,在登记管理机关的一再督促下仍不能做到按时保质报送年审材料二是时间安排欠科学,元月份正忙于上年度工作总结,更忙于春节前的准备三是组织工作难以到位

(二)年审的时间被延误

有变更内容的先变更再年审,变更的时间影响到年审时间。《实施细则》第四十五条规定事业单位的登记事项需要变更的,应当自出现变更登记的情况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申请。而总有部分单位怕麻烦一拖再拖,认为变不变更照样能开展工作。有的变更事业单位经常是到年审时与年审一同办理。

二、真实性难体现

事业单位法人的年审工作是由事业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按自查→填报→审查→做出结论这一程序共同完成的。在经过对事业单位报送的有关年审材料审查后,发现年度报告书有些内容真实性难体现,造成资料准确性不够,主要体现在开办资金和法定代表人这两方面。

开办资金是举办单位授予事业单位自主使用、管理处置的全部财产,是事业单位法人开展活动的物质基础,也是单位得以设立的重要条件之一,但因种种原因造成开办资金与实有资金不相一致,从而让真实的财务报表中的数字去了真实性。


(未完,全文共2456字,当前显示773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


温馨提示

此文章为6点公文网原创,稍加修改便可使用。只有正式会员才能完整阅读,请理解!

会员不仅可以阅读完整文章,而且可以下载WORD版文件

已经注册:立即登录>>

尚未注册:立即注册>>

6点公文网 ,让我们一起6点下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