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编制暨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会议讲话
在全县机构编制暨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全市机构编制暨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全县的机构编制暨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我讲三点意见。
一、不断提高机构编制服务管理工作水平
今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第二年,做好机构编制工作,必须找准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切实增强针对性、适应性、前瞻性、严肃性,为促进县域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一)增强针对性。机构编制工作是配置执政资源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消除制约发展的体制性障碍、推动科学发展的关键环节。要着眼于服务全县经济发展,推进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调整优化城乡教育机构编制资源;要积极探索社会管理体制创新,完善社会管理、应急反应、维护稳定等工作机构,不断增强社会管理能力。
(二)增强适应性。要研究探索新形势下控制编制总量、调整人员结构的新思路、新方法,把科学配置和效益优化作为基本要求,既注重管编制、管总量、管数额、管审批,又注重管职能、管结构、管标准、管监督;要根据政府职能转变、形势发展情况和现实工作需要,综合考虑人口、行政区划、发展水平、财政收入等因素,用好用活机构编制资源,有减有增,动态调整,更好地满足和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对于弱化或取消职能的机构,要相应减少编制或撤销机构;对于加强或新增职能的机构,要尽量整合资源、相应调整,使有限的资源发挥最大的作用。
(三)增强前瞻性。要围绕各级党委、政府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研究分析体制机制方面的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办法;要加强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律性研究,积极主动地提出体制机制、职能职责、机构编制等方面的改革和调整建议,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要主动为各部门提高管理水平、改进工作机制、创新管理办法、提高工作效能提出意见和建议,从体制机制上解决制约发展的关键问题。
(四)增强严肃性。要不折不扣地执行好中办、国办下发的《关于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通知》要求,严格遵守机构编制管理权限和程序,从现在起,除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明确规定外,全县不得提出新设机构和增加编制的要求,确需增加机构的,机构编制部门要在现有机构总数内,采取“减一增一”的办法,按照规定程序严格审批。要认真落实“超编单位只出不进、满编单位先出后进,缺编单位按需进人”的规定,坚持编制审批在先、进人在后,严禁出现新的超编问题。
二、稳妥推进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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