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审计质量管理和控制的几点建议
20xx年2月10日,审计署以第6号令发布了《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办法(试行)》,拉开了全国审计系统审计项目质量全面管理和控制的序幕。近几年来,各级审计机关不断推进审计法制建设,对审计质量控制普遍较为重视,制定了很多较为实际的质量控制措施,取得了良好的控制和管理效果。但从审计质量全面管理和控制的要求来看,依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
1、制定审计机关内部审计质量控制制度,设计审计质量控制程序和规程时各方面都很重视,但在实际执行中完全严格执行的不多,审计机关内部检查、督促落实执行也不够;
2、对影响较大的审计项目质量控制较为注意,对其他一些审计项目的质量控制工作做得不够深入、细致;对上级审计机关规定需要检查验收的审计项目或准备参加考核评比的审计项目的质量控制较为注意,对其他审计项目质量控制不够用心;
3、在审计项目实施过程中注意利用适宜的审计技术和方法实现审计目标,而相对忽视应当遵循的审计项目质量控制操作规程;
4、就大多数审计机关而言,在审计质量全面控制过程中绝大部分精力放在对审计结论和作出审计决定的质量控制上,而对审计项目审计程序的全面控制不到位,对取得审计查证事实的证据的充分性、相关性和证明力度注意不够,对审计组在被审计单位独立操作审计项目实施过程的工作质量注意和控制不够;
5、就不同的审计机关和不同的审计人员而言,在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制度执行的深度和广度上存在差距,相对而言,对一般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的执行较为注意,对如何采取更有效的措施进一步加强质量监控,深入研究与探讨不够。综上所述,要全面加强和推进审计项目质量的全面管理和控制,目前的当务之急仍然是进一步提高审计人员的审计质量意识和风险意识:
一、树立全员的审计质量意识和风险意识
一个审计项目的完成和结束,不仅是审计业务人员的杰作,应当是审计机关内部所有人员参与、协作、共同运作的结果,不论从理论上,还是从实践上讲,一个审计项目质量的形成与审计机关所有人员都有关,不同的是,各个岗位上工作人员对审计质量形成所承担的责任大小各有不同而已,领导、部门负责人、审计业务人员、其他工作人员都有相应的责任。所以,审计机关所有的工作人员,人人都应当树立审计质量意识和风险意识,共同关心审计项目质量,共同防范审计风险。这也符合“以法治审,以制管审”的管理理念,人人都有责任,人人都不可推卸,人人都不是审计项目质量的局外人。只有这样,才能不断优化审计机关内部审计质量管理和控制的环境,逐步提高全员的法律意识、质量意识和风险意识,确保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都能依法行政、依法审计。
二、树立全面的审计质量意识和风险意识
就具体的审计项目而言,不是哪一个审计项目需要,哪一个审计项目不需要进行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和防范审计风险;不是哪一个部门实施的审计项目需要,哪一个部门实施的审计项目不需要进行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和防范审计风险;也不是说计划内审计项目需要,本级党委、政府临时交办的审计项目就不需要进行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和防范审计风险。应当说审计机关所有部门实施的所有审计项目都必须进行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和防范审计风险,包括计划内的审计项目和地方党委、政府临时交办的审计项目,也包括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因此,审计机关对审计项目质量的控制和风险防范是全面的,不是单一和专项的。
三、树立全过程的审计质量意识和风险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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