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形势下优化税收服务的思考
随着新《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颁布实施,税收服务开始成为税收征管的一项具体行政行为。近年来,我们基层税务部门在坚持依法治税,加强税收征管的过程中,积极探索纳税服务的有效形式,开展了“一站式服务、首问负责制”及“纳税人信誉评定等级办法”等,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但受历史上多年形成的税务特权思想影响,部分基层税务干部税收服务意识淡薄,服务工作仍有不尽人意的地方,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国税机关整体形象。因此,在新形势下,如何优化税收服务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当前税收服务存在的问题长期以来,税收服务理念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税收征管工作一直都是以组织税收收入为中心,以完成税收收入任务为主要目标,过于强调税收征纳之间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导致各项税收工作从税务部门角度考虑的多,而为纳税人服务考虑的少,税收服务整体水平不高,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办税服务厅和各办税窗口设置不符合税收服务的要求。一方面,随着征管改革的逐步深入,特别是“一人一窗一机”模式的推行,办税服务厅担负的职能越来越多,相应地,办税服务厅的办公空间和计算机设备等硬件配套设施不到位问题凸现出来,呈现出部分办税服务厅空间狭小、办税拥挤的现象。另一方面,特定涉税事宜只能由专门的办税窗口办理,各办税窗口设置过于细化,特别是在每月初的纳税征期和月底的发票认证时期,经常出现一些办税窗口排长队,而另一些办税窗口无人办税的现象。
(二)涉税事宜办理程序复杂,税收服务效率不高。目前实行的目标考核管理办法过于强调税务执法部门内部的监督制约和权力的分解与程序的规范化,而牺牲了税收服务效率,导致了诸如发票领购、注销税务登记等涉税事项的审批手续过于繁琐,纳税人需要往返于多个部门或多个办税窗口,办理涉税事项极为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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