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群众工作经验交流
一、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群众观
马克思主义群众观,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对待人民群众的根本立场和态度,是正确处理与人民群众关系的总的看法和根本观点。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的核心内涵即“人民群众主体论”。在人类历史上,是马克思主义在对历史唯心主义进行彻底批判的基础上,第一次向人们证明了一个颠扑不破的真理,即:人民群众是社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创造者,是社会变革的决定力量,是推动社会发展前进的真正动力。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在论证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社会发展规律基础上,从纷繁复杂的历史现象中,抓住物质生产这一根本线索,把社会历史归结为首先是物质生产的历史,从而揭示了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这一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马克思、恩格斯在领导和参加欧洲工人运动的现实斗争中,又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这一观点,他们在《神圣的家族》中指出:人民群众创造了一切,不仅创造了物质财富,而且也创造了精神财富,因此,人民群众是社会历史的主体。在马克思主义诞生以前,人类占统治地位的思想从未有过“人民主体地位”的价值理念,剥削阶级政党更是从未关注过这一真理。
二、深刻认识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的重要性
马克思主义群众观,在中国革命实践中,取得了创造性发展。以毛泽东同志为首的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和党的历代中央领导集体,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群众观,使其不断丰富完善和系统化,其核心内涵主要有:人民群众是历史创造者的观点、相信人民自己解放自己的观点、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点、虚心向人民群众学习的观点、对党负责和对人民群众负责相一致的观点、要依靠群众又要领导群众前进的观点、干部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观点、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点等等。这些观点,既与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主义的群众观一脉相承,又赋予其鲜明的时代特征和中国特色,并将其进一步具体化,形成了党的群众路线: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把党的正确主张变成群众的自觉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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