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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城镇化建设中不文明现象成因及防治措施

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城镇化建设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一项重要任务,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对此提出了新的要求和部署。在城镇化建设的伟大活动中,建设一个个现代化的文明城镇,是我们共同追求的美好目标。一个现代化的文明城镇,既应该有整洁的街道和雄伟的高楼,更应该有具备现代文明素质的人。但是,当我们行进在城市的街道上,当我们经过一个个红绿灯路口时,我们总能看到令人尴尬的一幕:面对路口的醒目的红灯,总有过路人昂首挺胸地闯过红灯,那怕只有几秒的时间都不愿等待。过路人闯红灯的行为长期成为城市管理的难点、顽症,中小城市中这种行为尤其严重,成为一种恶俗和顽疾。在城镇化建设的同时,如何有效提高公民遵守道路交通秩序意识,扼制过路人闯红灯恶习,本文对此谈一些粗浅的认识。

一、过路人闯红灯的成因

闯红灯的人遍布各阶层,闯红灯的形式各式各样,闯红灯的现象屡见不鲜。有凑够一撮人就可以走的集体闯灯队伍,有身背书包的学生、推着婴儿车的老人、横冲直撞的电动车“勇士”等闯灯“个体户”……十字路口的红灯虽闪闪发亮,但在如此汹涌的闯灯大军中却显得黯淡无光。

为何过路人闯红灯现象如此频繁和普遍。其原因主要有如下几点:

1、缺乏遵纪守法意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已颁布施行多年,各地政府亦制定了相应的行政法规,交通安全法和交通法规明确禁止各种闯红灯行为,但人们对此不愿学习,更谈不上严格遵守了。虽然国家有交通法律法规,眼前有交警值勤,在闯红灯者眼里,这些都视若无物。

2、道路交通安全意识不强。面对闪闪的红灯,滚滚的车流,不少过路人仍然闯红灯,纵有危险也毫不犹豫,真可谓“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他们往往抱有侥幸心理,即认为车辆不会碰撞过路人的,驾驶员不敢伤害过路人的。殊不知,车辆也有失控时,车祸猛于虎啊。过路人遭到机动车碰撞,非死即伤,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失无法弥补。每年全国各地的交通事故发生率逐年递增,人民法院受理的交通事故案件也持速上升。交通事故严重威胁着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过路人闯红灯引发的交通事故占有相当大的比例,造成的惨剧不胜枚举、触目惊心。生命无价,当闯红灯者为之付出血的代价时,已悔之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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