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纪检监察机关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了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总目标,纪检监察工作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改革反腐败体制机制,逐步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纪检监察机关必须站在着力提高纪检监察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理念高度,高举执纪监督大旗,本着求真务实、积极探索的态度,聚精会神抓落实,聚沙成塔求成效,切实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创新发展。
一、检监察机关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王岐山同志在湖北调研时强调指出,纪检监察工作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改革反腐败体制机制,逐步实现治理能力现代化。王岐山同志的重要讲话,为我们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推进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指明了方向。纪检监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对于改革发展具有高屋建瓴的保障作用。为此,纪检监察工作要着力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的重大战略意义和赋予纪检监察工作的重大历史机遇,同时也要认识到,这是一次十分难得的机遇。纪检监察工作涉及到方方面面,与外部的大环境、大气候密切相关。过去抓的一些工作之所以难以推动和深化,甚至最终不了了之,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外部的大环境、大气候不配套。当前,中央做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部署,全面启动了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领域的改革,纪检监察工作改革所需的外部政策配套和制度支持将成为现实,这将为纪检监察工作发展提供十分有利的大环境、大气候。这是纪检监察工作发展历程中一次崭新的历史机遇,谁不能抓住这次机遇,谁就会被时代所抛弃,在竞争中淘汰出局。我们要切实增强使命意识、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抢抓机遇,乘势而上,加快推进纪检监察机关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纪检监察机关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应遵循的一般性原则
从管理走向治理,是纪检监察机关从思想观念、管理方式到组织结构、制度机制等各个方面的深刻变革,很大程度上讲,是要革自己的命。纪纪检监察治理体系和纪检监察治理能力是一个有机整体,二者相辅相成,治理体系搭建好了,治理能力才能提高;治理能力提高了,治理体系才能充分发挥效能。一般认为,现代纪检监察机关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一个系统的问题,纪检监察机关建设要在国家廉政体系和国家治理体系建设中去完成,一般应遵循治理理论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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