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审计质量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为建设法治中国构建了宏伟蓝图,为审计事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明确把审计监督确定为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织部分,审计的责任将更加重大。要完成这项光荣的使命,强化审计监督,提升审计质量成为重中之重,关系到审计机关的生存和发展。本文结合近几年来参与审计质量检查、审理、优秀项目评比的情况,客观分析当前审计质量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基础上,就审计机关如何认真执行审计法律法规、强化质量控制、减少审计风险有针对性地提出若干对策和建议。
一、当前审计质量方面存在的差距和不足
审计质量是指审计工作过程及其结果的优劣程度。从总体来看,审计质量不高仍是当前影响审计监督作用发挥的关键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依法履职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
随着政治、经济的发展,我们面监的社会环境日趋复杂多变,在纷繁复杂的信息面前,审计系统无疑成为政府和社会公众对社会经济信息过滤和优选的一个重要依赖,因此对审计质量提出了更高的期望和要求。然而在每个审计机关都不同程度存在着执行不力、行为不当等有可能导致审计质量事故发生的各种薄弱环节。
一是应当审计的重要事项没有审计,应审未审。如财政同级审只简单停留在翻翻总预算会计的账本找几个问题,有些基层审计机关延伸部门预算执行的单位覆盖面低,一年只审3至4个,而且审得不深不透,停留在面上,无法说明问题,浪费了人力物力。经济责任审计仍停留在简单的本级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上面,没有涉及贯彻执行国家宏观经济政策法规、重点投资项目的建设和管理情况、重要经济事项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对以往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等,更没有延伸下属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管理和监督情况。
二是应当甄别的问题没有甄别,审而不实。个别审计人员不注重倾听被审单位意见,凭主观臆断,将有利于证明问题的证据就收入档案,不利于证明问题的证据就束之高阁,带来在后期征求意见阶段与被审单位各执一词,有损审计形象。个别审计人员为偷懒应付审计报告,将进点前被审单位已经整改的事情仍做问题反映。还有一些审计人员将查出的问题作砝码,和被审单位讨价还价,选择性报告,选择性审计,对不准备反映的问题干脆不取证,给审计工作带来较大风险。
三是应当处理的没有处理,审而不严。主要表现为少数项目在审计执法方面自由裁量权过大,处理处罚过轻。有虎头蛇尾、头重脚轻之感。如某档案中有几百万不知去向,最后的审计处理意见为改正。有的被审单位由于政策掌握有误等原因多发放了国家专项补助资金,处理处罚引用的法规是《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中追回有关财政资金的条款,但审计意见为今后改正,未追回专项资金。还有的执收执罚结论下得多,实际收缴少,不能按审计决定执行到位。如多发给个人的奖金福利、单位自行开支的不合规的支出等,如果不是具有“高压线”性质的资金,一般情况下难以追缴到位。
(二)审计机关的规范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审计准则》、《审计法实施条例》等法规对审计工作的规范化进行了明确要求,但有些审计人员思想认识不到位,认为执行《审计准则》是束缚自己的手脚。对《审计准则》理解片面,学习不深入,落实不到位,对规范自身的审计行为没有引起应有的重视。主要表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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