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扶贫工作思考
据市扶贫部门统计,2015年底全市还有农村贫困人口45.29万人,其中33.5万人属于民政部门低保等政策救助范围。据市民政部门统计,目前全市救助的农村低保五保对象为45.5万人,其中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约为32万人,占救助对象的70%以上,农村低保五保对象无疑是全市扶贫攻坚的主要群体。我市2018年要实现贫困人口全部脱贫,时间紧、任务重,如何啃掉这块硬骨头,我们在调研中发现,全面推进农村低保与精准扶贫有效衔接是精准发力的有效举措。
一、做好对象衔接,确保扶贫攻坚在精准发力上靶向明确
问题:在调研中发现,我市扶贫部门掌握的扶贫对象和民政部门救助的低保五保对象存在很大差口。从扶贫部门的数据来看,2015年年底全市有“建档立卡”扶贫对象45.29万人,其中低保五保人数为33.5万人,而民政部门实际救助的农村低保五保人数为45.5万人,这就反映出全市还有12万低保五保对象未纳入扶贫对象范围。通过两部门的数据对比来看,存在很大差口。主要原因有3个:
一是两部门间信息没有实现互联。扶贫、民政部门分别掌握的扶贫对象和低保对象仍处于条线管理状态,两部门对象信息没有实现互联共享。
二是两部门对象认定方法不同。民政部门的低保对象经过了审核审批认定,且对这些对象进行了资金救助,已落实到户、明确到人。扶贫部门掌握的扶贫对象采取的是由省抽样测算得出的贫困人口数量分解到县、乡镇、村,乡村按照上级分配的扶贫人数指标(乡村人口数×低收入人口发生率)来认定。同时,由于扶贫、民政部门认定对象的标准不统一、统计口径不一致,导致在对象认定上存在差别。
三是9个非贫困县9.9万低保对象未被统计到扶贫对象范围。桥西区、桥东区、下花园区、经开区、察北管理区、塞北管理区、涿鹿县(仅统计了赵家蓬区)以及怀来县和原宣化区的大部分低保对象未被统计在扶贫对象范围内。
建议。打好扶贫攻坚战第一步是将两部门的对象衔接起来,进行精准识别,确保对象准确。
一是建立统一精准识别程序,做到贫困对象全覆盖。扶贫、民政部门密切配合,结合扶贫和低保政策,建立统一认定标准和识别程序,统一入户调查、评议公示、抽查检验等方式识别对象,实现标准统一、工作统筹、对象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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