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政协委员主体作用的实践与思考
政协委员是政协工作的主体。委员的能力素质,直接影响到委员作用发挥,影响到政协政工作的质量和水平。通过探索实践,深入研究发挥委员主体作用的思路办法,做好新形势下人民政协工作,要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遵循,按照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工作要求,严格委员条件,抓好学习培训,提升能力素质,创建活动载体,搭建履职平台,严格履职考核,强化保障措施,激发工作热情,发挥委员作用,提高履职效能,推动政协工作创新发展。
一、严把进出关口,增强委员工作活力
选配好政协委员,是做好政协工作的基础。一是坚持委员遴选条件。遴选政协委员人选要符合规定的基本条件,突出政治标准,严把道德品行,注重能力素质,把热爱政协工作,具有一定参政议政能力的人员,作为委员推荐人选;做到统筹考虑,体现委员的广泛性与代表性。对政治上有问题,品行不端,道德败坏,没有履职能力或当选后不尽责、履职意愿不强的,不得推荐提名为委员人选。本届政协换届时有6名人选因群众反映或考察不合格被否决。二是坚持委员遴选程序。委员提名人选应按照标准条件进行推荐,听取所在单位或地区党组织意见,在广泛酝酿协商的基础上,按程序进行考察公示,并听取相关方面意见,由党委集体研究决定。不得以个人推荐代替组织推荐,不得将推荐提名政协委员人选作为招商引资的条件,也不得以资产规模、纳税情况、社会知名度代替人选标准,更不得在人选推荐提名上搞利益交换。三是坚持委员退出机制。严格要求委员履职尽责,对不遵守政协章程和相关规定、“只挂名不出力”、不参加政协会议、不参加委员活动、不撰写提案信息、不反映社情民意的委员,劝其辞去政协委员,主动退出政协组织,确保政协组织充满生机与工作活力。上届政协有7名委员因履职不力、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被劝辞和撤销委员资格。
二、加强学习培训,提升委员能力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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