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式下充分发挥政协委员主体作用的思考
政协委员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主体。发挥好政协委员主体作用,是人民政协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履行职能的基础和关键。因此,在新的形势下,如何充分发挥政协委员的主体作用,提高委员履职水平,全面提高政协工作质量,促进政协工作的创新发展,是值得我们认真思考和深入探讨的重大课题。
一、发挥政协委员主体作用的重大意义
发挥政协委员主体作用是人民政协的一项基础性、经常性、全局性的工作。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发挥政协委员主体作用的重要意义,对提高政协履行职能的水平和成效至关重要。
发挥政协委员主体作用,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共十九大精神的必然要求。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要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这就为政协工作提出了新任务和新要求,为政协履行职能提供了广阔的舞台。政协委员是社会各界的代表人士,他们代表所在的党派、团体、民族、阶层参加政协组织,参与国家政务和社会事务,是推进我国政治建设、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力量,是人民政协的优势所在和力量源泉。
发挥政协委员主体作用,是人民政协有效履行职能、发挥作用的有效途径。政协委员是政协的主体,政协工作的潜力在委员、实力在委员、活力也在委员,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必须通过委员的参与来实现,履职成效如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委员素质和参政议政的水平。为此,必须依靠发挥委员作用,提升履行职能的实效。
发挥政协委员主体作用,是开创政协工作新局面的现实需要。在新的形势下,要开创政协工作新局面,加强委员队伍建设、发挥委员作用是重要前提和关键所在。这就需要人民政协不断探索发挥委员作用的途径和形式,更好发挥协调关系、汇聚力量、建言献策、服务大局作用,以丰富的实践活动开创政协工作新局面。
二、影响政协委员发挥主体作用的主要原因
近年来,政协在社会上的地位逐步提升,这与政协委员在政协工作中充分发挥主体作用是分不开的。他们在政协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的各项活动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受到了社会各界的认可。但是也有相当一部分政协委员未能发挥足够的作用。其主要原因有以下四点:
一是政协委员产生的机制有待完善。现在推荐政协委员的基本做法是分别由党委的组织部门和统战部门牵头有关党派、各相关团体推荐人选,政协常委会履行章程手续,其过程过于简单。客观上党委的组织部门和统战部门只负责对委员的推荐,不负责对委员的管理。政协部门只负责对委员的管理,不负责对委员的推荐。这种做法造成了委员在推荐与管理上的脱节,使推荐难保合格性,管理难保针对性。再从各界别推荐的人选来看,也给委员不能很好地履职埋下了“伏笔”。
二是履职意识不强。一方面政协委员是本单位的业务骨干或负责人,本职工作繁忙,无暇顾及履行委员的职责;另一方面是委员政协意识较差,不知如何履职,当一届委员不发一句言、不写一份提案、不反映一条社情民意的不乏其人,有的甚至把参加政协会议和相关活动当成一种负担。
三是履职水平不高。个别委员只看荣誉,而不承担责任,不钻研政协业务知识,发言说不到点子上,调研理不出头绪,盲目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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