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新形势下创新人大工作的思路与对策
几年来,在中共**市委的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以邓小平理论、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充分发挥人大的作用,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坚持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努力推进依法治市进程,为保障我市改革开放和两个文明建设的顺利进行,维护社会安定稳定,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人民信赖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做出了不懈努力,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在新的世纪,特别是在新的形势下,如何进一步实践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本文试就其思路与对策作一番粗浅的探讨。
一、问题与原因
当前,我国正处于进一步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的重要历史时期、社会政治、思想文化、经济建设等方面正经历着一场大的变革。市人大常委会要开拓创新,就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十五大提出的依法治国方略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围绕经济建设中心,推进依法治市进程。然而,当前市人大常委会在发挥职能作用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
1、履行职责特别是监督工作尚不到位。监督工作是地方人大的经常性工作。在“三讲”学习教育活动中和人大常委会召开的有关座谈会上,人大代表和干部群众对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提出意见最多的问题就是监督力度不足。市人大在履行职责的力度和效果还不尽如人意,主要表现在:一是人大监督的主体地位不够突出。对一些热点难点问题主动监督不够,未能充分发挥人大应有的监督职能。二是现阶段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尚不够完善,人大监督体制尚不够健全。三是立法不完全到位,给人大监督留下“空档”和“盲点”。时至今日《监督法》、《重要事项决定法》和《人事任免法》之类的法律尚未出台,直接制约了人大履行职责的充分发挥。四是监督意识弱化,监督者和被监督者认识都不到位。五是部分地方领导对人大的性质、地位和作用在思想认识上还不是十分到位。六是从事人大工作的领导干部头脑中存在着“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的退隐思想,工作上不大愿意得罪人。因此,不仅在行使监督权时力度不够大,而且在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任免权时,仍有敷衍草率之嫌。
2、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难于适应人大工作的需要。地方人大常委会设立以来,内部机构设置曾作过调整,但随着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方略的实施、wto的加入、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推进,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任务将更加繁重,党和人民的要求越来越高。县级人大常委会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与其担负的职责、任务很不适应,尤其是人员偏少,严重制约了人大工作的开展。如我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行政编制才28名,其中常委会组成人员就占去16名,委办副主任6名,科员编制只余6名。因此,出现办公室缺乏科员干事,有的工作委员会,只有二至三个人,面对一府两院众多的部门、科室和人员,人手不够又分身无术,工作起来力不从心,很难做出令人满意的工作绩效。
(未完,全文共8936字,当前显示1213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