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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和谐警民关系之要素

在当今中国,警察与民众之间似乎出现了一定程度的群体隔离、对立的倾向。在社会转型的旋涡中,警察承载了很多重任,也面临着超强付出所带来的自身危机,转型社会的阵痛同样与警察如影相随。寻求警民和解之道,须重建新型和谐的警民关系。当警民关系发生重大变化之时,正是新型警民关系重构之机。

一、警民关系演变的背景说明

改革开放所走过的近三十年历程,使警察与民众所处的社会环境发生了深刻的变化,警察所面对的问题只能用“空前”来形容。在超高负荷的压力下,过去以重打击、轻保护,重管理、轻服务为主导的警务方针,无疑弱化了中国公安机关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长期以来,由于公安机关内部经费匮乏、管理机制滞后等原因所导致的大量功利性执法,使我们丢失了许多优良传统,与警察打交道的不良经验,渐渐磨蚀了公众对警察的公信力。

(一)公安经费匮乏,在一定程度上扭曲了执法的根本目的。社会转型期,犯罪率增长,警务量也超常增加,中国警察走过了经费十分匮乏的时期,且至今在许多地方没有得到实质性的改善。多年来,公安机关经费短缺,“以罚养警”成为工作经费的主要供给渠道,许多地方公安机关不同程度存在利益驱动下的乱罚款,乱收费行为和为钱办案、办金钱案现象,影响了公安机关的形象和声誉。比如群众一度反映强烈的收取破案费问题。破了案要返还赃物,群众高高兴兴去领被盗物品,却被告知要由一定数额的被盗物品折价鉴定费。因为赃物要交物价部门出具价格鉴定,才能作为定罪依据,但公安机关经费紧张,财政没有拨付这笔开支,只好“羊毛出在羊身上”(已取消);警察办案要求被盗人或被诈骗人支付差旅费等等。警察的尴尬和民众的不理解交织在一起,严重影响警民关系。曾经一度,一些地方的公安机关以收缴罚款多少论英雄,警察个人的收入也与此挂钩。第二十次全国公安会议以后,各级地方政府力促公安经费改善,警务保障有了明显增强,但警务保障的进步远远跟不上社会日新月异的发展,“以罚养警”的供给模式带来的负面影响极其深远,在一些民警当中已形成惯性行为。少数民警在办案中“雁过拔毛”,把手中的权力作为敛财的工具,有利则上,无利则放,警察提供的公共服务演变成了有偿服务。这种异化的执法方式,既伤害了民众感情,损害了民众的利益,也危害了警察的自身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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