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突发事故情况处理探讨
目前,我国高速公路总里程已突破5万公里。随着高速公路事业的快速发展,日常管理工作中,突发事件的紧急救援越来越受到管理者和参与者的高度重视,如何营造一个更加安全畅通的通行环境也是大家热切关心的问题。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在对高速公路突发事件处置工作中,不断探索尝试,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形成了一套较为完整、科学的应急事件紧急救援办法。在措施上,制定了《吉林省高速公路突发事件处理快速反应预案》,完善信息发布预警机制,及时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在管理上,与公安部门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共同组建了吉林省高速公路指挥调度中心。
高速公路突发事件的种类与处置原则
高速公路突发事件的种类
高速公路突发事件涉及自然灾害、交通事故、治安刑事案件、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和中毒等方面,大体有以下七类:
1、多车相撞、人为堵塞高速公路的集群事件。
2、特大交通事故及运输易燃、易爆、剧毒化学品车辆发生安全事故。
3、暴雨(雷)、浓雾、台风、沙尘、冰雹(雪)等恶劣气候或地震、水毁、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造成的交通堵塞。
4、人为破坏高速公路及其设施,故意破坏路面、安全设施、路基、通信电缆等路产,故意在高速公路设置障碍物。
5、在高速公路上发生盗窃、抢劫等刑事犯罪。
6、领导车队及其他特殊车辆通过收费站,或需临时紧急关闭收费站。
7、食物中毒、火灾等其他重大突发公共事件。
高速公路突发事件处置原则
作为高速公路管理者,应当熟练灵活掌握高速公路突发事件处置原则,最大限度降低人员和财产损失,做到处变不惊,合理应对。
◇快速反应原则。处置高速公路突发事件要突出一个“快”字,做到出警快、反馈快、报告快、处置快、疏导快,尽可能将损失降到最低水平。
◇先期处置原则。最先到达现场的路政、交警要迅速了解现场情况和事件危害程度;需要时应迅速封闭现场和道路交通,划定警戒区域,清理疏导车辆,严禁无关人员、车辆进入现场,确保救援通道畅通。
◇及时报告反馈原则。发生突发事件后,属段责任部门在先期处置的同时,要及时向相应级别领导和指挥调度中心报告。
◇分级处置原则。根据突发事件的危害程度,分为黄、橙、红三色预警处置级别,由指挥调度中心发出警报,各属段责任部门按级别体实施。
◇统一协调原则。必须要建立健全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的协调联动机制。建立起与消防、医务救援、环境监测、气象及运输管理等部门的协调沟通机制,在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够及时配合行动,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遵循便民利民原则。在突发事件时实施交通管制,给过往司乘人员带来诸多不便在所难免。在这种情况下,必须遵循便民、利民的原则,完善宣传与服务措施,积极为司乘人员排忧解难,并通过有效的宣传,让社会公众及时了解,取得大家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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