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公平正义在我国司法领域内的实践
脚踏实地仰望星空发布
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属性。社会主义法治社会也必然是一个以公平为基本特征,以正义为最终价值的社会。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就是在全社会实现公平正义。法治的精神不仅在于有完备的法律法规体系,高效的行政工作机制,更在于公平正义精神与价值在法治各个环节中真实的体现和实现。
如何在社会各个领域中践行公平正义这一法治核心理念呢。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首先就得准确把握住公平正义的价值内涵。简单的来说,公正可分为实质的公正和形式的公正。实质的公正具有绝对性,它是人类社会自古以来无数仁人志士孜孜以求的终极价值目标,象征着人类对于理想社会最美好的憧憬;形式的公正则具有相对性,它不仅是一种社会秩序,更是一种程序价值,它是解决现实社会矛盾,缓和利益冲突的唯一钥匙。如何辩证看待形式公正与实质公正的关系呢。形式公正是实质公正的重要保障,实质公正是形式公正的结果;形式公正是追求实质公正的手段,实质公正则是形式公正的最终目的。历史的经验教训深刻的告诉我们,不顾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不顾实际国情,盲目的追求整体社会的实质公正,只会给整个国家、民族带来深重的苦难。因此,我们的法治社会目前要践行的公平正义应是“接地气”、“可操作”、“能执行”的公平正义,是符合我国社会生产力发展、实际国情的形式公平正义。换而言之,如果形式公正是我们构建法治中国脚下坚实的大地,而实质公正作为人类最终极的价值目标则是我们头顶璀璨的星空,我们只有“脚踏实地”的践行形式公正,才能实现“仰望星空”最终的价值追求——实质公正。囿于篇幅,我们就如何在司法领域内实践最基本的形式公正来进行一番初浅的探讨。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提出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所有司法机关都要紧紧围绕这个目标来改进工作。”为什么习总书记要单独强调司法公正对人民群众的重要性呢。这是因为司法是维护整个社会秩序最后的防线,是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的最终武器,也是解决社会矛盾唯一的裁决者。司法公正与每个公民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如何才能让人民群众感受得到公平正义呢。首先就得让人民群众能从外表看得见公正,然后通过执法程序让人民群众能体会得到公正,最后通过审判结果能让人民群众感受得到公正。
一、要努力树立司法机关公正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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