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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人员因素在安全生产中的控制与管理

1986年江泽民总书记曾在上海市消防工作会议上做出的关于《责任重于泰山》的重要论述,同时江总书记还指出:“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十八字方针。这充分说明了安全生产人人有则,必须引起各级领导干部和全社会的高度重视。安全在日常生活工作中起着关键作用。就此而言,如何提高职工安全素质与安全方法是当前的头等大事,我们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起。

一、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监督制

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管理体制重申了十六字令。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这十六字令,明确了企业、行业、国家三级的安全生产责任。首先安全生产是企业负责,即企业必须对其生产全过程的安全负责。同时还应实行行业管理和国家监察以及各级工会对生产中的人身安全和健康进行监督。

众所周知“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国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草案)》总则第四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所以,一个企业没有强劲而有力的安全责任制和安全监督是行不通的。经验是血写成,切莫用血去验证。单位部门始终坚持每周的安全理论学习,强化职工思想安全意识,从根本上掌握《安全法》的理论基础,同时,结合安全事故案例教育、电视录像讲座进行认真学习,确实了解在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时发生的各类事故给国家、家庭带来的巨大损失和灾难,给人们造成巨大的心灵创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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