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事业提供全新价值观念构建和谐社会发展
一、社会公益事业弥补市场经济的失灵和政府机制的不足,缩小贫富差距、维护社会公平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逐渐实现了由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转型和政府职能的转变,我们在经济建设上取得了举世公认的成就,人们生活水平普遍得到了提高,但是,市场经济是一种竞争经济、风险经济,遵循的是“优胜劣汰、适者生存”的原则,不能完全顾及“弱者”的利益。政府机制追求的是社会成员普遍权利的保证,不可能照顾到每个公民或者某些特殊群体的利益;同时,我国的社会保障还存在资金不足、内容有限、覆盖面狭窄、服务保障薄弱等问题,市场机制和政府机制之间就出现了一定的“真空地带”,在这个空间内,一些弱势群体是市场和政府都难以顾及的,因此,在我国现有的社会分层中出现了收入和财产上的贫富差别,而且,这种差距在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呈不断扩大的趋势。在低收入社会群体中已经滋生出一些不公平心理和不和谐因素,这就容易引发一系列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
收入差距问题的解决和社会公平的实现除了坚定不移地发展经济、不断增加国民财富,还有必要完善我们的社会分配体系。在我国现有的社会分配体系中,主要是在市场机制的“一次分配”和政府通过财政税收机制实施的“二次分配”,在此基础上需要进行“第三次分配”,即大力发展社会公益事业,在道德和爱心力量的作用下,通过个人收入转移和个人自愿缴纳和捐献等非强制方式再一次进行的分配,其主体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市场与政府,而是慈善公益组织(民间组织、非赢利组织)和广大的有爱心的社会成员。第三次分配将在维护社会公平方面将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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