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违法生育成因分析和对策措施
城镇违法生育成因分析和对策措施
8月以来,我市在主城区巢城区域和四县城关镇,集中开展了为期一年多的城镇违法生育专项治理行动,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在集中治理工作中,我们感受到社会公众对超生就是违法这个问题存在一些模糊认识。下面,从几个典型案例对违法生育成因作简要分析,并就对策措施作一初步探索。
一、案例情况
案例一。下岗职工李某某强行超生二孩案例。李某某、男,1974年8月出生,高中文化;昂某某、女,1974年12月出生。该夫妇1997年1月登记结婚,双方均初婚;1998年6月生育第一胎女孩。12月该夫妇因原工作单位改制下岗计划生育移交社区管理。8月,社区发现昂计划外怀孕,当即动员其落实补救措施;该户超生意愿异常强烈,抵触情绪非常大,街道、社区花费了大量精力,
三、四个月时间不间断动员其亲属做工作,毫无效果,眼睁睁看其超生。12月12日,该夫妇在某某医院超生第二胎男孩。
案例二。个体工商户朱某某非婚生育多孩案例。朱某某、男,1962年3月出生,高中文化,与前妻生育二女一男,4月3日离婚;王某某、女,1968年11月出生,初中文化,与前夫生育一男,4月17日离婚。朱、王于7月同居生活,王怀孕后,即外出躲避;11月24日在市外某某县某某医院非婚生育第五胎女孩。目前,该夫妇仍未办理结婚手续。
案例三。在职党员干部吴某某超生二孩案例。吴某某,男,1970年9月出生,大学文化,原系某某县某某乡农经站工作人员,党员;罗某某,女,1972年6月出生,初中文化,某某厂下岗职工。该夫妇1997年2月登记结婚,双方均初婚;1997年11月生育第一胎女孩。因吴系党员在职干部,计划生育一直由单位管理,所住社区没有将其作为重点对象管理。9月11日,该夫妇在某某县某某医院虚冒假名生育第二胎男孩。
二、成因分析
(未完,全文共2452字,当前显示759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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