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交通管理工作的现状及对策
**县地处陕、甘、宁、蒙四省交界处,境内现行道路的交通管理理念、管理手段及管理方式等存在很大问题,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不相适应。为此交通管理部门要自觉地、主动地适应新的要求,促进交通管理工作规范化和法制化,使其更好的服务于对外开放和经济建设。
一、我县交通管理工作的现状
近年来,我县坚持把交通工作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遵循“道路通、百业兴”的原则,全面深化改革,多方位增加投入,促进了交通业的较快发展。目前,我县交通业的优势有:
(一)随着招商引资、对外开放和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的进一步深入,对外经济贸易往来日趋活跃,物流充足,为发展交通运输业提供了广阔的前景。
(二)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大,减少了车流的“瓶颈”,保障了交通运输的畅通。
(三)随着城市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小汽车逐步进入居民家庭,城区车流量增加,方便了群众生活。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一)道路交通“公开、公平、公正”的执法理念不强。多年来由于受计划经济管理模式的影响,我县交通管理较多的习惯于行政干预,习惯于权力垄断,管理部门对被管理者限制较多,不能依法行政,行政命令、强制管理的现象较为严重。
(二)交通行政审批制度繁琐。目前,交通管理部门在车辆和驾驶管理、交通秩序管理等行政审批方面存在手续繁琐、办理周期长、随意性大、收费项目多等问题;利用审批权以权谋私、徇私枉法、贪污受贿、违法违规办理牌证等问题,也时有发生。这种单纯采用行政手段控制交通总量的做法,在一定程度上破坏了交通运输的供需平衡,使道路资源的公益性不能得到很好的
(三)现行交通管理执法制度不够完善。一是对驾驶证审验、驾驶员安全教育方面。缺乏针对性,流于形式。二是在交通违章事故处理方面,一味地实施吊扣驾驶证与罚款,容易造成执法的随意性、不公平现象;以扣留肇事车、指定医院治疗受害者等的做法,剥夺了事故当事人的民事权利。三是公安机关既负责调查取证,又负责裁决和事故赔偿调解。缺乏制约机制,不利于公正执法,与法制原则和司法制度也不一致。
(四)小汽车进入普通家庭以后,由于人们生活的享受资料逐步为生存资料。车辆增长与道路设施滞后的结构性矛盾日益突出,交通拥堵增多,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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