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监狱工作“中心”与“首位”关系
本文作者:钟宇文秘114原创投稿
如何正确把握“中心”与“首位”一关系
要在监狱工作中真正确立起以提高罪犯改造质量为中心的业务指导思想,并在实际操作中能够正确把握和处理“中心”与“首位”的关系,笔者认为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努力:
(一)要确立围绕“中心”抓安全的监管安全观。有同志提出要在确保监管安全的基础上抓好教育改造工作。还有同志提出监管安全和教育改造两手抓,两个成果一起要。如果是从工作措施这个层面讲,则是可以理解的,而如果作为业务工作指导思想则绝对不能这样提。监狱工作的中心只能有一个,其它工作包括监管安全工作都必须为中心服务。要知道,面对劣迹斑斑,对社会存有极强仇视心理的罪犯,要把他们改造过来,就像医生为了挽救病人一样,是有风险的。我们所能做的是争取以最小的代价,实现教育成果的最大化。脱离改造人这个中心抓监管安全,会使监管安全工作失去方向和目标。
(二)要建立和完善以“中心”为本位的监管改造制度。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现在的监管改造制度是以绝对确保监管安全为核心建立并逐步完善起来的。如果以“中心”为本位,有一些规定就需要修改,同时还需要补充一些新规定。如男犯监狱不允许女人民警察在一线直接从事管教工作,罪犯不准外出劳作等规定应予废止;减刑、假释的比例需要取消;《罪犯改造行为规范》能否考虑调整为《g艮刑人员文明行为规范》,内容也应作适当充实;敌情分析制度是否可以改为狱情分析制度,把如何转化改造罪犯的分析与对监管安全隐患的分析放在同等重要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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