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建设活动方案范文
为认真落实省厅关于开展司法鉴定“规范化管理年”活动的要求,扎实开展好全市司法鉴定行业“工作制度化、鉴定程序化、档案模本化”建设(以下简称“三化”建设)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省厅关于开展司法鉴定“规范化管理年”活动的要求,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省司法鉴定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精细化管理为手段,以规范化管理为目标,通过开展“工作制度化、鉴定程序化、档案模本化”建设,建立健全工作制度,规范执业流程,完善档案管理,确保“规范化管理年”活动取得实效。
二、主要内容
(一)工作制度化建设
工作重点。市局延续去年以来的制度建设规划,制订出台《司法鉴定机构负责人谈话提醒制度》、《市司法鉴定档案管理办法》等制度性文件,将《条例》规定的原则和制度加以具体化,进一步完善制度规则体系;各鉴定机构进一步建立健全财务及收费、印章管理、鉴定援助、培训学习、信息调研、人员管理及劳资等制度,已经建立的制度要充分论证可行性,对缺乏可操作性的部分要根据实际及时修改,确保所有制度可操作、有落实。
工作目标。鉴定机构进一步制订完善鉴定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并汇编成册,人手一份,确保机构内所有人员能熟知并按制度操作运行。
(二)鉴定程序化建设
工作重点:各鉴定机构均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机构内部规章制度规范执业。着重规范以下方面:审查鉴定用途及要求的合法性;对鉴定材料接收流转要有登记;建立审批分案流程;正确适用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验证外部信息并在鉴定文书中明确标明;严格执行复核制度;按规定出庭质证并详细记录相关情况;严格执行收费制度;已通过认证认可的机构要严格运行质量管理体系,确保执业过程的每个环节规范可控;尚未通过认证认可的机构要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并运行。
(未完,全文共2436字,当前显示761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