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近期防汛减灾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为抓好汛期防御工作,根据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指示,各镇(街道)、区直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近期防汛减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防汛责任。
各单位、各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务必增强防汛思想,密切关注气象舆情变化,结合本区域、本行业、本领域实际,加强组织领导和防汛会商,科学决策、有效应对、靠前指挥,马上行动起来,切实做好防御工作部署,严防汛期造成的自然灾害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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