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与烟花爆竹监管工作计划
根据《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精神,结合本地实际,特制定2015年县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和以人为本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严厉查处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为全县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
(一)继续保持稳定的安全生产形势,全县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烟花爆竹经营单位杜绝人员死亡安全生产事故,继续保持零事故。
(二)对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检查覆盖面达到100%,重大危险源监控率达到100%。
(三)事故隐患整改复查率达到100%;已查实违法行为的查处率为100%。
三、检查对象
1、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单位每季度至少检查1次;
2、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每年至少检查1次;
3、烟花爆竹经营企业每季度至少检查1次;
4、中科锂能新材料有限公司每月检查1次。
四、检查内容
根据《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第八条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监督检查内容如下:
1、依法取得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情况。
2、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3、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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