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环境完善补充意见
一、高标准建设行政服务中心,按照“公开、公平、高效、便民”要求。营造良好的环境平台
真正实现“进一家门办事,全程代理办好,按承诺日办结”目标,高起点、高标准建设好行政服务中心。
1坚持应进尽进原则。完善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办事功能。各部门的行政审批和行政、事业性服务项目必须无条件进市行政服务中心,实行统一管理,集中服务。
2坚持充分授权原则。提高行政服务中心现场办事能力。各部门要整合行政审批职能,确保审批事项在中心窗口集中办理。实行窗口首席代表制,使用行政审批专用章,实行“一审一核”
3规范运行程序。提高行政服务中心服务水平。公开行政审批程序及服务事项,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联审联办制。
4加强票据管理。坚决杜绝乱收费。市财政非税收入管理局票证股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市行政服务中心要加强票据监管。各单位收费全额进入行政服务中心设在财政非税收入专户,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开票,统一缴纳,统一分配。
二、加强对企业和投资建设项目的重点保护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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