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府办防雨防台意见
入夏以来,我国南方部分地区出现了大范围强降雨天气,洪涝、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灾害频发,造成了严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国务院于8月14日召开全国进一步防御洪水地质灾害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省办公厅发出《关于贯彻落实全国进一步防御洪水地质灾害紧急电视电话会议部署的通知》(政办发明电〔〕126号)和《关于进一步落实各级政府领导值班带班制度等工作的通知》(政办发明电〔〕127号),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出《关于传达贯彻温家宝总理重要批示精神的紧急通知》(汛电〔〕65号),要求各地切实做好强降雨和汛期灾害防范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目前我市已进入台风多发期,为切实贯彻落实好国家、省、市、区领导的重要指示精神,做好当前我区防御台风暴雨洪水和地质灾害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上级有关《通知》精神,并结合我区实际,特提出如下贯彻意见: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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