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委防汛防旱紧急通知
各村(社区)、机关各办公室(局、所、中心)及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切实做好2012年度各项防汛防旱准备工作,牢固树立“防大汛、抗大灾”的思想,对各防汛防旱组织和责任人落实责任制,各责任人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认真做好工作,最大程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具体职责及制度如下:
一、防汛防旱组织职责及制度(见附件)
二、各责任人职责
1、防指指挥职责。全面负责本级防汛防旱工作,主持本级防指工作,研究落实防汛防旱措施,负责召集成员会议、会商会议、签发防汛防台抗旱指令。
2、防指副指挥职责。协助指挥工作,负责分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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