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处部分区域管辖权调整通知
为顺应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进一步优化区域布局,更加合理配置资源,经管委会主任办公会研究,决定调整管理处部分区域管辖权(以下简称区域管理权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区域管辖权调整工作领导小组
为确保此次区域管辖权调整工作顺利进行,决定成立区域管辖权调整工作领导小组,由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任组长、工委委员、社会发展局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管理处、管理处及相关单位负责同志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社发局,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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