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办村卫生室建设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升村卫生室卫生服务能力,逐步满足农村居民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需求,根据市卫生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市村卫生室建设方案的通知》和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建设目标
自年开始,用两年时间完成70个村卫生室的新建任务、270个村卫生室的改造任务,使全市达标村卫生室总数达到869个,平均每1.19个行政村设一处达标卫生室,村卫生室服务覆盖率达到100%,服务能力明显提高,在规模、管理、服务质量等方面基本满足当地群众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需求。
二、建设原则
(一)合理布局,全面覆盖。全市现有行政村1033个,已有村卫生室799个。根据国家、市和我市医改意见的布署要求,按照打破行政自然村地域概念,实现服务覆盖率100%的规划布局目标,在充分调查摸底和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对人口较少、距离较近的村庄,可两村或多村设一个卫生室。
(二)统一规划,分级实施。将村卫生室达标建设工程列入市财政投资重点项目,纳入对各镇、各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田横岛旅游度假区(以下统称各镇)的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各镇是村卫生室达标建设的主要责任单位,具体负责村卫生室达标建设工作的组织实施。市卫生、发改、财政等部门配合做好验收和监督等工作。
(三)多措并举,规范建设。村卫生室业务用房由村庄提供。对村庄已提供卫生室业务用房且面积达到要求的,以改造为主;对未提供业务用房或业务用房面积达不到要求的,可以新建、扩建或利用闲置村集体办公用房等资源改造。改造和新建村卫生室要符合市村卫生室建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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