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在创业型城市动员会发言
同志们:
一、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一)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战略部署。党的十七大提出,“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要大力支持自主创业、自谋职业,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在市场准入、财税金融、经营用地等方面提供便利和优惠,鼓励更多劳动者成为创业者。”张德江副总理在为全国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会议作的专门批示中指出:“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是实施积极就业政策的重要举措,是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稳定我国就业形势的有效途径。要大力推动创业带动就业,着力完善创业政策措施,着力加强创业培训服务,着力营造有利于创业的社会氛围,充分发挥政策引导效应,充分发挥政府职能作用,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力量,积极探索,开拓创新,密切配合,扎实工作,努力创建创业型城市,促进增加就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创建创业型城市,是从政府层面推动创业带动就业工作,解决就业问题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培养全民创业热情、提升城市发展活力的有效途径,意义重大而深远。
(二)全民创业促就业是解决就业问题的根本措施。受金融危机、货币金融政策、节能降耗的影响,我国经济由靠投资增长转为消费拉动,发展速度趋缓,部分企业关停,企业生产经营出现困难,企业用工需求减少,就业压力明显加大;今后几年,我市每年需要就业的城镇劳动力在10万人左右,每年提供就业岗位只有6万个左右。能否在经济发展面临困难、就业需求下降的情况下,保持就业局势的基本稳定,是对我们的严峻考验。因此,通过开展全民创业,鼓励各类人员自主创业,实现以创业带动就业,就更具有深刻的现实意义。据统计,我国1人创业平均可以带动3至5人就业。开展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既有利于我市创业者队伍的扩大,带动就业增加,实现就业的“倍增效应”;又有利于促进我市生产力发展,拓展新的经济增长点。
(三)创建创业型城市,是促进城市就业、发展城市经济的积极行动。城市作为人口聚集地、经济聚集地,存在着大量的创业机会,具备良好的创业条件和创业氛围,是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的主战场。开展创业型城市的创建工作,既有利于城市本身创业者队伍扩大,带动就业增加,又有利于促进城市经济发展,拓展新的增长点,还有利于改善城市发展环境,促进社会和谐。随着城镇化进程的进一步加快,城镇化速度增加,需要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人民才能安居乐业。特别是“创业型城市”这一称号,是对一个城市创业工作的一项荣誉和褒奖,是一座城市发展和进步的具体体现。通过创建活动的开展,也将进一步为城市的发展和建设注入新的动力。
(四)创建创业型城市责任重大,任务艰巨。经国务院同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决定,在全国选择部分经济发展环境较好、劳动保障和公共就业服务工作扎实有效、组织工作基础较好的市开展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实现率先建树、率先突破、率先取得成效,形成示范作用。去年7月9日,省政府在莱芜召开了全省创建创业型城市动员大会,郭兆信副省长作了重要讲话,拉开了全省创建创业型城市活动的序幕。我市的牡丹区、、东明被确定为首批省级创建创业型城市。这是省对我市工作的充分肯定和信任,也是对我市的巨大鼓舞和鞭策。赵润田书记、刘士合市长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提出明确要求。能不能做好这项工作,闯出路子,创出经验,交一份合格答卷,是对我们的重大考验。希望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把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群策群力,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抓住机遇,乘势而上,努力推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真抓实干,创城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未完,全文共6418字,当前显示1499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