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学习工作制度
为提高市国资委干部职工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增强工作人员整体素质,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习组织
(一)全机关政治、业务集中学习,由组织与人事科统一组织。会前要认真收集学习资料、确定学习内容和时间。日常业务学习由各科(室)按照各自业务学习计划组织学习。
(二)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会议由组织与人事科科长主持。
二、学习时间
原则上每周五上午为集中学习时间。同时,保证每月至少一次集中业务学习。集中学习遇有特殊情况和工作安排可另外安排时间。
三、学习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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