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用地等级和估价工作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部署开展年度农用地分等定级与估价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发〔〕78号)、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省农用地分等定级与估价工作的通知》(云国土资发〔〕179号)和市国土资源局有关文件要求,为做好全县农用地分等定级估价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未完,全文共938字,当前显示172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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