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行政管理局改革和人员定岗意见
根据《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主要职责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编办文[2010]234号)和《省工商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工商人[]25号)文件精神,现将《市工商局机构改革和人员定岗实施方案》及具体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机构改革实施时间步骤
此次机构改革工作从年月1日开始,到年月20日前结束。采取分步实施,稳步推进的方式进行,按照先直属单位、工商所负责人和机关股室(含协会)负责人配备到位,再机关股室(含协会)、直属单位、工商所副职配备到位,再机关工作人员岗位,行政服务中心登记注册窗口岗位、申投诉中心窗口岗位、经济检查大队工作人员岗位到位,最后其他工作人员岗位调整定岗到位的步骤,积极稳妥完成机构改革工作。
二、关于实施机构改革有关问题
1、关于人员定编问题。省编办核定我局机关行政编制25名,基层专项编制134名,工勤编制18名,事业编制11名。结合我局现有人员情况,各单位定编数和领导职数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人员配备一览表》(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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