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田灌溉工程实施通知
为加快我县农田灌溉工程建设,进一步改善全县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农村稳定,结合《县农田灌溉工程规划报告》,现就实施我县农田灌溉“工程”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根据《县农田灌溉工程规划报告》确定的总体目标,力争到2020年,基本完成我县3120座中小型灌区工程建设和改造任务,形成完善的农田灌排体系,灌溉保证率、灌溉水利用系数等指标和参数均达到规范标准和国家的有关发展目标,基本实现“旱能灌、涝能排”,农业生产条件明显改善,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明显提高,抗御自然灾害能力明显增强的目标,确保全县设计灌溉面积36.78万亩农田旱涝保收,治理中低产田面积19万亩,粮食总产量达到25.35万吨。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的原则。加强对相关部门、单位的调度,县发改、财政、水利、农粮、国土、扶贫和移民、农业开发等部门要在县政府的领导下加强协作,严格按照统一规划的指导,群策群力推进“工程”建设。
2、坚持统筹规划、集中投入的原则。充分发挥规划的资金整合平台和科学指导工程建设的作用,在统筹整合县发改、财政、水利、农业、农业开发、国土、扶贫和移民等相关部门资金,不改变资金的管理办法、使用用途、管理模式的前提下,各记其功,集中投入农田灌溉工程建设和改造。
3、坚持整体推进、连片实施的原则。按照我县农业种植规模化总体布局,项目建设要集中连片,形成规模,重点解决影响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高的“卡脖子”工程和“最后一公里”工程,确保建一片,成一片,发挥效益一片。
4、坚持深化改革、完善机制的原则。继续深化国有水管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加快以工程产权改革为主要内容、以规范农民用水户协会组建为主要形式的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深化乡镇水利服务管理体系改革,建立“国有水管单位+乡镇水管站+农民用水户协会”三位一体的农田灌溉工程管理体系,形成以农民用水户管护为主、基层水利服务组织指导为辅的工程建后管护机制,保障工程长期高效运行。
三、具体要求与措施
(一)建成较为完善的农田灌溉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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