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文明祭祀事宜
为引导文明祭祀习俗,提升城区形象,进一步巩固我区清明节文明祭扫成果,按市政府统一部署,现就全区在清明节期间开展禁火、禁用塑料祭祀品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舆论造势,宣传发动到位
近年来,随着我区殡葬改革力度的加大,厚养薄葬、文明祭祀逐渐取代了重殓厚葬和愚昧迷信的陋习,社会文明程度有了明显提高。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清明祭扫禁火、禁用塑料祭祀品活动的宣传,引导广大群众移风易俗,破除迷信,以现代文明的理念开展祭祀活动。各乡镇街道按属地管理原则,实行行政一把手负责制,负责本辖区的清明祭扫禁火、禁塑工作,重点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将公告印发张贴至各村(居)集中居住区、各交通路口及丧葬用品经营门店站点,利用板报、宣传栏、小喇叭等各种载体,使清明祭扫禁火禁塑工作家喻户晓。要安排专人进驻公墓区值班指导,确保各公墓区清明祭扫工作安全、有序、文明。
二、明确职责,加强部门协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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