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合与居民医保征收任务通知
各乡镇(场、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省、市政府关于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政策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县新农合基金征收和城镇居民医保扩面征缴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
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直接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切实利益,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各乡镇(场、区)和县直有关部门要坚持“以人为本,民生至上”的工作理念,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新农合基金征收和城镇居民医保扩面征缴工作当作“重民生”的一件大事来抓,周密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实施,把全体城乡居民都纳入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做到应保尽保,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目标。
二、进一步明确政策口径
1、参保范围。凡在县境内居住的居民(本县城镇户籍、农村户籍、外地户籍长期居住本县城镇的人员),本着整户纳入、户不漏人和应保尽保的原则,除国家规定必须随用人单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员外,其余人员都必须参加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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