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和谐平安联创中心通知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综治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和谐平安基层基础工程建设活动的决定,扎实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促进基层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县综治委有关会议精神,建立和谐平安联创中心,特此通知。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中央、省、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建设和谐平安,推动科学发展”主题,按照“定位准确、职能明确、健全机制、理顺关系、形成合力、服务大局”的原则,整合基层力量资源,强化基层综治工作体系,筑牢维护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为实现经济社会科学和谐的跨越式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建立和谐平安联创中心,达到基层综治工作组织强化、职能明确、制度完善、网络健全、设施完备、绩效显著的目标,实现矛盾纠纷“联调”、治安工作“联防”、基层警务“联勤”、突出问题“联治”、和谐平安“联创”,真正建成党政领导、上下联动、左右协调、高效运作的基层平安建设工作平台,全面提高基层预防、发现、控制、打击犯罪和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安全稳定的能力。
三、机构职能
(一)组织机构:
“和谐平安联创工作中心”整合综治办
(二)主要职责:
1、组织、督导落实全乡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
2、对矛盾纠纷和群众来访,实行集中受理、分流办理,综合运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到方法进行积极有效疏导化解,预防和处置突发群体性事件。
3、定期召开治安形势分析会,组织开展治安巡防活动,落实治安综合防范措施,增强防控和打击违法犯罪的能力。
4、定期排查辖区内治安混乱区域和突出治安问题、安全事故隐患,组织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群众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开展群防群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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