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办生育关怀行动意见
各村:
为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开展“生育关怀行动”的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向深层次发展,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根据本区实际,制定“生育关怀行动”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精神为指导,通过开展“生育关怀行动”,动员全社会力量,采取多种扶助措施和关怀行动,帮助困难的计划生育家庭和人群改善生活质量,提高生活水平,摆脱贫困现状,促进勤劳致富,维护合法权益,并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倡导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文明进步,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二、主要任务
“生育关怀行动”的主要任务是:关怀困难的计划生育家庭,关怀育龄群众生殖健康,关怀独生子女,关怀女孩健康成长,关怀基层计划生育工作者。围绕上述“五关怀”,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一)关怀困难的计划生育家庭。尤其是独生子女早亡或夭折的空巢家庭、独生子女尚小父母意外伤残、死亡的家庭,要积极开展救助,帮助他们排忧解难,无论在经济、精神、生育还是在生活上都要给予扶助。
(二)关怀育龄群众生殖健康。尤其要关怀那些响应号召采取避孕节育措施的育龄群众,要从医疗、精神、物质等各方面给予必要的援助。要为育龄群众提供他们所需要的生殖保健知识和咨询服务。对已落实避孕节育措施后而发生的相关的生殖健康问题,要予以重点扶助。
(三)关怀独生子女。尤其要关心独生子女家庭教育,注重培养他们的责任意识、道德意识、勤俭意识和正确的荣辱观,促进其全面发展。要与教育等相关单位,帮助家长根据独生子女特点,探索并掌握适宜的教育方法,共同做好独生子女教育工作。
(四)关怀女孩健康成长。尤其要维护女孩的生存权和发展权,要继续广泛开展“生育关怀行动”,促进解决重男轻女、怠慢女孩等社会问题。在一些农村地区,要动员基层组织和志愿者,共同为女孩创造良好的生存环境。
(五)关怀基层计划生育工作者。尤其要帮助因公受伤、遭受意外的基层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和计划生育协会会员,要帮助他们解决工作、生活等方面存在的实施困难,为其排忧解难,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三、活动时限:年1月至年12月
四、活动方式
(未完,全文共2794字,当前显示926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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