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粮食生产实行意见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粮食生产工作,将稳定粮食产量作为农业农村工作的重要目标任务加以推进。为进一步稳定粮食产量,提高全县粮食自给水平,确保年粮食生产不滑坡,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年粮食生产指导性计划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粮食生产实际,现将年全县粮食播种面积20万亩指导性计划分解下达(详见附件),并提出如下意见。
一、强化领导,确保责任到位。今年省上下达我县粮食生产任务重、难度大。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稳定粮食生产的重要性,切实把粮食生产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按照年泰宁县粮食生产指导性计划分解目标要求,落实粮食生产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将责任层层分解到乡(镇)、村,将种植任务落实到农户、田块,确保水稻种植面积14.5万亩、旱杂粮面积5.5万亩、粮食总产达8万吨以上。要制定工作方案,建立目标考核制度,把各项目标和措施指标化、具体化,并进行经常性的检查、交流,及时发现、解决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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