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建设中心年度目标考核意见
为进一步完善各科所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体系,实事求是地评价各单位工作实绩,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确保年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特制定本考核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针,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以加快发展为主题,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为目的,以加强核算和规范化管理为重点,采取定量与定性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客观、公正、准确地评价科所工作和科所长工作实绩,建立和完善责权利相统一、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推进中心年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实现我市市场经营管理工作的跨越发展。
二、考核范围及分类
根据各市场性质和担当的责任不同,将中心各科室所分为工业品市场所、城区农贸市场所、乡镇市场所、机关科室四类:
1、工业品市场所(5个):
2、城区农贸市场所(8个):
3、乡镇市场所(4个):
4、机关科室(10个):
三、考核内容与计分标准
考核内容包括主要工作目标、日常督查、民主评议、争先创优和突出贡献五项。
(一)主要工作目标(100分)
1、收入支出指标:根据收费难度及劳动强度将基本分设置为:工业品市场所32分,城区农贸市场所34分,乡镇市场所39分。以本年度中心下达的各市场计划收入指标为基础。本年度实际收入(其中合作市场、农村市场以减去分成及场地租赁费后的净收入为准)比年度计划收入指标低的,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1分(其中市场数量调整的市场所,由财务科按可比口径调整出收入数,特殊情况另议);本年度实际收入比年初计划每超1个百分点奖1分。考核单位为中心财务科。
2、财务合同管理指标。基本分14分。考核单位为中心财务科。
3、资产管理指标。基本分4分。考核单位为中心财务科。
4、消防安全指标。工业品市场所基本分14分,城区农贸市场所基本分9分,乡镇所基本分5分。考核单位为中心消防科。
5、市场卫生指标。工业品市场所基本分15分,城区农贸市场所基本分18分,乡镇市场所基本分12分。考核单位为中心市场科。
6、市场秩序指标。基本分5分。考核单位为中心市场科。
7、所务管理指标。工业品、城区农贸市场所基本分10分、乡镇所基本分15分,,考核单位为中心办公室、市场派出所(综治办)。
8、队伍建设。基本分6分。考核单位为中心调研室。
(1)按照中心文化建设和五型团队建设要求,积极组织职工参加集中培训教育,开展3+x学习和大讨论活动,各项活动取得成效。集中培训员工参加率低于90%的扣1分,没有按中心要求组织职工写读书笔记和心得体会的每缺1篇扣0.5分,此项扣完为止。
(2)队伍团结,每发生1次员工之间矛盾纠纷问题扣0.5-2分,情节严重的取消当事人当年评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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