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卫办路段包干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国家卫生城市标准》,依据“市城区市容环境卫生‘门前三包’整治规范工作实施方案”,以完善城区市容环境卫生长效机制为目的,坚持属地管理,块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通过市、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划路包段,参与城区路段市容环境卫生的管理,彻底根治市容环境“治理——反弹——再治理——再反弹”这一顽疾,全面提升我市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水平。
二、包干区域
建成区内所有主、次干道和街巷,路段包干责任单位和责任路段由两区一委创卫办提供。
三、包干责任
(一)市、区机关企事业单位为“路段包干”责任单位,单位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
(二)各责任单位要成立主要负责人为路段长的路段包干领导小组,负责做好包干路段的具体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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