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中心党组实施意见
根据《关于开展“两城创建我示范、创先争优我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干部职工率先示范作用,大力推进省示范文明县城、国家卫生县城创建工作。决定开展“两城创建我示范、创先争优我实践”活动,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两城创建”推进建设现代化滨海休闲城市的决定,以“我行动、我奉献、我示范”为主题,组织和动员本单位全体干部职工以锻炼党性、实践党性为出发点,以服务群众、奉献社会为根本点,以“六带头、六表率”、“五推进”为主要内容,努力在实践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服务能力,促进全面发展和社会进步。
二、活动内容
强化党性意识,增强党性观念,把教育和引导结合起来,把主题活动和志愿活动结合起来,全体干部职工在理论学习中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在工作实践中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在创建活动中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一)带头求创新,做解放思想的表率。牢固树立“八破八立”的思想理念,以“创先争优”活动为载体,开展党性自我分析主题活动,爱岗敬业,努力干事,形成敢为人先、敢于负责、敢于创新、敢于奉献的人文精神,做解放思想的表率。
(未完,全文共1684字,当前显示500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