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系统领导点评工作意见
为切实做好创先争优活动领导点评工作,进一步推动全区卫生系统创先争优活动扎实深入开展,根据区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的要求,结合卫生实际,现就做好领导点评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点评对象
点评对象为全系统各基层党组织和共产党员。党委班子成员负责对联系点的党组织及班子成员进行点评,各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对所属党员员进行点评。
二、点评内容
领导点评要围绕创先争优活动开展情况,并结合当前中心工作展开。按照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要求,将履行职责、兑现承诺、发挥作用情况作为重点内容,实事求是给予点评,肯定成绩、指出问题,明确努力方向。
(一)对基层党组织的点评,重点围绕以下四个方面进行:
1、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立足本职,以正在干的事情为中心,推动本单位业务工作和重点任务完成的情况;
2、认真开展公开承诺,切实兑现公开承诺的情况;
3、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为群众办实事的情况;
4、履行党建工作职责,积极创建“五个好”党组织,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情况。
(二)对党员的点评,重点围绕以下四个方面进行:
1、积极投身创先争优活动,立足本职工作争优秀,特别是完成急、难、险、重任务的表现情况;
2、认真开展公开承诺,切实践行承诺的情况;
3、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为民服务的情况;
4、履行党员义务,在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的情况。
三、点评时间
党委班子成员原则上每季度对联系的党组织点评一次,党支部书记原则上每个月对党员点评一次。
四、点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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