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文明县城共驻共建工作
为如期实现我县年创建省级文明县城目标,形成创建文明县城工作齐抓共管、合力创建的良好氛围,经研究,决定开展创建文明县城共驻共建活动,现制订实施办法如下:
一、参加对象和组织构成
参加对象。凡驻在西屏镇城区范围内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都要积极参与社区及行政村创建文明县城工作。
组织构成。每个社区(行政村)与一个牵头单位和若干个共建单位结对成立一个共建委员会,下设创建工作办公室和工作小组,明确相关人员组成。
二、共建目标
通过共建双方的共同努力,实现如下目标。一是有一套完善的共建机制,保证共建活动的有序开展。二是有健全的卫生保洁机制,实现卫生环境同创。三是有合理的资金筹措机制,实现共建经费共筹。四是有规范的活动联谊机制,实现创建活动共建。
三、工作任务和要求
(一)工作任务
1、环境卫生方面。
(1)实现单位内环境的洁化、绿化和美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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